猪农贴文指「用瘦肉精下场得脑癌」法官判无罪:合理怀疑

美国莱猪已在年初开放进口,而即将登场的莱猪公投显示莱猪的食安疑虑仍争议不休。(资料照)

造谣?言论自由?常常是一线之隔。彰化县48岁张姓男子去年9月在个人脸书贴文指,「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并称「亲眼见过姪子10年前用,下场是脑癌」,遭彰检依违反《食安法》第46条散布不实讯息起诉,彰化地院法官近日审结,认为张男张贴个人经验提出合理质疑,并非散播故意捏造或虚构之事,依检方所提证据不足,判决张男无罪。

曾经养过猪的张姓男子在脸书贴文,指瘦肉精有毒,会得脑癌连戴口罩也难防,遭依违反食安法散布不实讯息起诉,一审获判无罪。(资料照)

根据判决书,去年9月1日一早6时54分,张男在自己脸书贴出,「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了,碰到皮肤也会吸收的!」,贴文并附上一张对话截图,内容提到「我亲眼看过我姪子10年前用,下场是脑癌,癌细胞还把脑壳吃掉」、「所以进口的吃了,会没问题吗?」

贴文被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发现,并追查出张男设籍彰化县,因此移送彰检侦办,检察官侦结后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条之1散布不实讯息起诉。

张男坦承贴文,强调贴文所指瘦肉精就是特别针对莱克多巴胺,但坚决否认违反食安法;他自称以前养过猪,知道瘦肉精是有毒的,姪子也是养猪户,最后得脑癌过世,而姪子的猪肉曾被市场验出含瘦肉精。他辩称除了姪子的经验,网路上也流传许多专家对瘦肉精的意见,很多文章都有提到会引发癌症的风险,反问自己这样写有错吗?毕竟台湾又没有用人体去实验过。

审理法官认为,被告贴文指称瘦肉精,并未特别指明是莱克多巴胺,而瘦肉精种类很多,就算是莱克多巴胺,现有的医学研究结果显示,「无法证明」食用有限量的莱克多巴胺会致癌,并不代表「已经证明」食用合法限量的莱克多巴胺不会致癌。加上被告是针对个人经验提出质疑,认定非属散步故意捏造或虚构之事。

此外,法官在判决理由中也提到,混合处理莱克多巴胺时,需要配戴手套、护目镜,以避免接触皮肤、眼睛,显见人体皮肤不宜直接碰触到莱克多巴胺,检察官起诉时,未能举证瘦肉精或莱克多巴胺不会被人体皮肤所吸收,因此认为被告贴文「瘦肉精的毒不是戴口罩就可以」是否属于谣言或不实讯息,仍有疑义。因此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