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迪乐台风农损被农民诈近42万涉贪 竹塘公所技士判无罪

刘男承租红线内7笔浊水溪公有河川地。(图/ETtoday资料照,翻摄)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刘姓农民长期向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租用浊水溪河川公地种植农作物,2015年8月8日苏迪乐台风来袭,当时并未种植农作物未有任何损失,却以所种植的香瓜因苏迪勒台风受灾为由,向竹塘公所申请灾损补助,庄员勘查发现现场已遭风灾肆虐凌乱不堪,误认为有受灾,刘姓农民因而诈得救助金41万9769元。

后来庄员被彰化地检依图利及不实登载公文书罪嫌起诉,彰化地院一审判刑5年2月,褫夺公权1年。2019年11月28日台中高分院二审庄员获判无罪,刘男则因是诈欺取财累犯,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刘男向经济部第四河川局承租浊水溪自强大桥旁永基段长安段的7笔约3.8公顷,2015年7月28日跟第四河川局人员会勘时,仍尚未整地、一片荒芜,同年8月8日中台苏迪勒来袭,彰化县农损达补助标准,竟于同年8月23日,以其种植香瓜也受灾为由,向竹塘乡公所申请灾损补助。

▲刘男承租浊水溪公有河川地。(图/ETtoday资料照,翻摄)

竹塘乡公所农业指派曾任农务主办人员后调离的庄男支援勘灾,勘后填载受灾率分别是永基段25%、其余50%,帮刘男申请、领得41万多元补助。

台中高分院审理认为,庄员与刘姓农民虽认识但并不熟,且未曾从刘姓农民身上收受任何好处,没有图利的动机与必要性,况且庄员的确实际前往各该申报灾损土地勘查,逐笔判断土地概略损失比率,因疏失误认的确受灾,且是因刘姓农民诈欺而陷于错误无法证明图利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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