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迪勒风灾农损补助涉图利 竹塘公所课员无罪定谳

竹塘公所庄姓技士苏迪勒风灾农损救助金申请勘灾而卡上图利官司,最后二审获判无罪定谳。(摘自脸书谢琼云彰化传真)

竹塘乡公所51岁庄姓技士于2015年8月苏迪勒台风农损勘灾,遭56岁刘姓农民诈领41万9769元救助金,彰化地检署依图利、不实登载公文书起诉,一审庄男遭判5年2月、褫夺公权1年,上诉二审后翻案,无罪定谳;刘男犯诈欺取财罪,原判处6月,二审改判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曾任竹塘乡代会第16、17届副主席的刘男,以儿子名义长期租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所属7笔浊水溪河川公地,苏迪勒来袭时尚未整地完成、仍是一片荒芜空地,刘男却以种香瓜受损为由向竹塘公所申请灾损救助。

庄男受竹塘公所指派前往勘查,误认整地后的河川地受有农损达25%至50%,使彰化县政府农委会承办人员陷于错误而拨款;事后检调获报,刘男无实际更种行为却领到补助,全案爆发,庄男也因案遭收押4个月。

二审法官认为,庄男与刘姓农民固属旧识关系并非熟稔,且未曾自刘姓农民收受任何好处,无图利的动机与必要性,况且庄员确有实际前往各该申报灾损土地勘查,逐笔判断各该土地概略损失比率,因疏失误认确有受灾,且属因刘姓农民之诈欺而陷于错误,无法证明图利之主观犯意,因此改判无罪;刘男溢领款项已于108年10月全数追回。

得知判决结果检察官不再上诉,庄男松了一口气,低调不愿受访,仅透过同仁表示感谢法官还他清白;与庄男共事多年的前农业同事指,多数农民都是辛勤努力,但此案凸显少数农民心存侥幸,抢发灾难财,让基层公务员面对官司诉讼纠纷风险,希望相关主管机关导入更多科技执法技术,或相关配套机制,让第一线农灾勘查人员执行业务有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