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乡长林哲凌涉索贿1400万声押获准

口湖乡长林哲凌涉假藉职务机会,向投资渔电、农牧共生太阳能光电系统业者索取贿赂,遭云林地检署羁押。(资料照片周丽兰摄)

民进党云林县口湖乡长林哲凌涉嫌自2019年10月起,利用光电系统业者在土地取得与施作期间遭地方居民养殖业围路抗争时,假借职务向太阳能光电业者索贿,金额1400余万元,检调单位昨(27日)动发动80多人同步突袭搜索口湖乡公所等22处所,约谈林哲凌等13人,林哲凌与白手套黄某今日(28日)遭声押获准。

调查航业调查处今日发布措词严厉的新闻稿曝光本案,严斥林哲凌「假藉权势、强索金钱」,是「绿能蛭虫」。

口湖乡长林哲凌(右一)前年陪同总统英文参拜寺庙祈求连任总统。(资料照片)

航业调查处调查,林哲凌得知有投资渔电、农牧共生太阳能光电系统的业者,在口湖乡土地取得及施作期间,易遭遇民众围场堵路抗争,遂勾结土地开发商、在能源公司挂名的黄姓女子要求业者交付贿赂,林愿以乡长身分居中解决围场抗争问题。

航业调查处指出,有2家绿能业者为顺利投资营运,各自交付400万元及350万元贿款,事后林哲凌即召开协调会平息抗争;林除大笔挥霍不法所得之外,余款存放于女性友人陈某名下帐户,再指示陈某分别转投资证券、外汇黄金买卖,以隐匿不法所得,经搜索查扣1公斤黄金2条及相关帐户,总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

航业调查处去年接获举报,与台中市调查处、云林县调查站、中部机动工作站组成专案组,云林地方检察署黄立夫检察官指挥,27日动员专案组成员80余人,搜索口湖乡公所、林哲凌住处等22处,以犯罪嫌疑人约谈乡长林哲凌、白手套黄姓女子、陈姓女姓友人等13人。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江金星指出,光电业者遇到地方居民、养殖业者抗争时,便由黄某向业者索贿,每次金额10万、20万元到百万元不等,专案小组27日搜索银行保险箱查扣相关帐户、1公斤重的黄金2条,总计资产约1400多万元,明显与乡长收入不相当。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讯后认为林哲凌、黄某、陈某3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收受贿赂、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洗钱防制法等罪嫌,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云林地院今裁定林哲凌、黄姓女子收押禁见陈女5万元交保。

检调单位呼吁,民间投资绿能业者勇于拒绝及对抗藉势借端勒索或恐吓强索财务之绿能蛭虫,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检举,打击不法,维护投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