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一時性衝動 硬上酒醉女性友人判刑1年10月
新北市19岁陈男子去年中邀约同龄女性友人及3名男友至其住家聚会饮酒,女性友人不胜酒力先至客房休息,隔天凌晨陈男趁女性友人酒醉无力抗拒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子去年6月底邀约同龄女性友人及3名男友齐至其住家聚会饮酒,女性友人不胜酒力先至客房休息,隔天凌晨2时许,陈男趁女性友人酒醉无力抗拒乘机性侵得逞,受害女性友人一早醒来发现遭侵犯怒报警提告。
陈男犯后于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除自行进行心理咨商、从事志工服务外,并积极与受害女子于去年10月初达成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乘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仍可上诉。
陈男于缓刑期间内,须向受害女子指定公益团体即财团法人现代妇女教育基金会捐款10万元,向检察官指定的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及依检察官指定期间,接受15小时法治教育课程;且禁止对受害女子为骚扰、接触、跟踪、通话、通信或其他非必要的联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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