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殴打狱友 更审改认定狱友病死轻判1年2月

刘兆弘说后悔殴打狱友。(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性侵犯刘姓男子入监服刑后,多次殴打同舍房的李姓受刑人,李姓受刑人最后死在狱中。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定刘男犯下伤害致死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案经撤销发回后,高院更审改认定死者血压问题而病死,并非遭刘男打死,因此做出改判,改以普通伤害罪,判刑1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身高185公分体格壮硕的刘男,因强制性交、毒品等罪遭判刑12年定谳,2009年2月发监台北监狱服刑。但他因左膝韧带感染断裂,2013年4月转入病舍疗养,与侵占罪被判刑入狱、患有扩张性心肌病变的李姓受刑人同舍房。但刘男不满李男卫生习惯,多次出言辱骂,更不满对方一再回嘴,动辄掌掴或以拳头、脚踢痛殴或以原子笔突刺方式,殴打李男,还对李男小便、泼尿或不让其睡觉等方式欺凌。李男之后爆发高血压颅内出血,不治身亡,距离刘男与他同舍,仅仅才过了10天。

家属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一二审法院均认定刘男犯下「伤害致死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等法院4日更一审作出改判。高院认为,死者原本就有血压问题,最后才因病情恶化,高血压颅内出血而死,并非被刘男殴打致死,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此更审改以普通伤害罪,将刘男判刑判刑1年2月,可上诉。

身材壮硕的刘男,韧带仍未治愈。他在还押看守所时,记者询问他对于法官轻判是否回应?他不愿回答。之后记者再问会不会赔偿被害人?刘男立马回:「会。」记者再问他后不后悔?刘男也回:「后悔。」随后被还押监狱。

另外家属也认为监狱管理有疏失,提出国家赔偿诉讼。最高法院2016年10月已经判决台北监狱必须国赔295万元给家属,这部分先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