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张志家赠屋脱产 大高熊育乐败诉

▲前Law New熊投手张志家。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职棒Law New熊队(已改名Lamigo Monkeys桃猿队)控告前投手张志家因假球案,将房子赠与前妻,再转卖廖姓男子秦姓女子,涉嫌脱产规避违约金台中地院民事法官认为廖、秦2人是透过仲介买房,不知张与球团债权纠纷,判大高熊育乐公司败诉,张与前妻部分另案审理

张志家因为涉嫌打假球,球团大高熊育乐公司认为他为约,要求张给付惩罚性违约金新台币1500多万元,球团先就其中600万元诉请保留法律权利。据大高熊指控,张志家98年10月间涉假球案被检方传讯,获交保候传,因担心球团根据选手契约协议书要求赔偿违约金,涉嫌进行脱产。

该公司表示,98年12月间,张将位于台中市名下一间大楼房屋先赠与前妻尹女,99年8月转卖给廖男,经廖男再辗转卖给秦女。公司因此控告张志家、尹女及廖男、秦女为通谋进行虚伪赠予及买卖,应属无效,要求将房屋转移登记涂销,并回复登记为张志家。

但法官查出,廖、秦与尹女并不相识,是透过房屋仲介购屋,不清楚张与大高熊育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公司也无法举证廖购屋时,知悉张志家与尹女赠与行为是诈害侵权行为,因此将廖、秦被控涂销所有权登记驳回;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