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妻兄姊骂脱产 永康冰馆老板求偿败诉

中央社

台北永康冰馆老板罗骏桦不满前妻张介梅兄姊指他不给赡养费、脱产等,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定,永康冰馆享誉国际,能否经营公共利益有关,前妻兄姊发言未侵权,判决罗败诉。

罗骏桦与前妻张介梅离婚后,爆发股权纠纷,冰馆无预警歇业。罗骏桦不满前妻的胞兄张介白胞姊张秋萍召开记者会指控他「不给赡养费」、「脱产」等导致他名誉受损,控告诽谤罪,并提起民事诉讼,求偿600万元并登报道歉。

刑事部分检方认为当初冰馆歇业时,罗骏桦确有搬运店内设备动作,前妻兄姊等人以为他脱产,非凭空捏造事实,给予不起诉。民事部分,前妻兄姊等人反驳,当时店内设备突然被搬空,合理怀疑原告欲脱产,或到别的地方新店,当时发言与事实相符未侵权。

法官审理认为,永康冰馆芒果冰深受国人喜爱,曾被纽约时报列为台北必游景点,与故宫博物院、台北101齐名,为享誉国际的台湾美食,永康冰馆能否经营与公共利益有关,因此被告发言为可受公评之事,未涉及侵权行为,判决罗骏桦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