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妻吃得像只猪 偷腥夫赠屋补偿反悔败诉
林姓男子因劈腿被妻子抓奸在床,答应将多笔房地产赠妻换取和解,林男事后改称房地产是离婚条件,妻子未离婚却骗走权状,提告要对方返还,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林男败诉。
林男和妻子感情不睦,曾被控因骂妻子「吃得像一只猪」而闹上法院,一审去年判决林男需赔偿妻子100万元。林男于民国99年11月间和小三通奸被妻抓包,签下和解协议书答应将位于台北市文山区等地的多笔房地产送给妻子,以换取对方不追究,并签下离婚协议书。
林男事后提告,改口称房地产是双方协议离婚条件,应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女方才能取得,但女方未依约履行,却骗走房地产权状。
林妻否认房地产是离婚条件,当初林男出轨被逮怕她提告,才自愿赠予房地产以求原谅。若真有此事,为何离婚协议书、和解协议书均未记载,林男还曾为此告她涉诈欺罪嫌,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
法官参酌两造的和解协议书等文件,认定房地产是林男用来赔偿妻子的和解条件;况且林妻于庭讯时表示愿离婚,但林男却说现在不想离婚。因此判决林男败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