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不忠反怪糟糠妻 腥夫举证不足诉离遭驳回
彰化地方法院。(孙英哲摄)
彰化一名男子结婚逾20年,他觉得夫妻生活长期因观念、习惯差距而有摩擦,认为自己被看轻、猜疑、践踏,夫妻也无正常频率性生活,因而诉请离婚,然他却遭妻子反控有外遇。法官审理认为,原告遭妻子质疑出轨并非毫无根据,且原告也未提出其妻有何致婚姻无法维持的事证,审酌后驳回其诉。
判决指出,两造于2002年间结婚,并于2004年、2005年诞下两名子女。原告庭讯表示,婚后感情尚称融洽,但日久双方即因家庭伦理、个性、金钱观念及生活与思想习惯差距而发生摩擦。他认为自己在婚姻生活中不曾受过应有尊重,常遭莫名指控,屡遭妻子看轻、猜疑、践踏,终日压抑,度日如年。
原告还指控,自次子出生后,夫妻感情即出现问题,他前往越南工作返国后,彼此言语即趋冷淡,分床而眠,再无夫妻之实,无正常频率性事。其间虽有沟通但均未获妻子良善回应,他想要往自己想要的人生道路前行,且为避免夫妻摩擦争吵,逐日累积怨怼,遂于2020年10月起与妻子分居。
原告庭讯说,原本想好聚好散,透过旁人劝说妻子离婚无果,分居后,双方仍因个性、思想观念极大差异而造成生活上鸿沟,各谋生计,互不闻问,放弃每日见面分享感受及即时互动谈话,亦甚少以电话、网路通讯互动,久未共同生活,形同陌路,彼此无心修补婚姻,无复合之可能,不得已下诉请离婚。
被告庭讯指出,丈夫于2020年10月离家后即失去音讯,仅于家族群组中张贴1纸机票照片表示欲前往澎湖,无人知悉发生何事,也不跟子女联络。事后她与家人均要求丈夫返回同住,并询问丈夫发生何事,但事经年余,丈夫均拒绝沟通、见面,过年过节亦拒绝她的邀请而不返家团聚。
被告强调其与丈夫虽有口角,但此仅为一般夫妻之日常,惟较特殊者,乃是她发觉丈夫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常关系,她曾发现丈夫驾车搭载一名林姓女子前往汽车旅馆。她对丈夫出轨的质疑并非纯属臆测,有掌握丈夫当日出游的消费明细,她是因为丈夫生活异常,才合理怀疑。
法官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对其有不堪同居虐待之事实,为被告所否认,原告自应就此有利于己之事实负举证之责,但原告除提出户籍誊本外,并未提出任何事证,亦未声请调查任何证据,其主张本件两造婚姻有其他难以回复之重大破绽事实,举证显然不足,无从采信,驳回其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