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控分居33年想离婚 「不要了就叫我回澳门」妻泪诉204字反击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陈姓男子指控周姓妻子结婚才一年就无故离家,让他独自一人生活长达33年,愤而决定提告离婚;不过,周女反驳,自己来台之后是住在朋友家,「他自私自利,不要我时就叫我返回澳门,始终没有来澳门找过我」,这才心寒断绝联系。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陈男与周女分居33年,期间只见过一次面,可见双方都已经无意维持婚姻,最后裁准两人离婚。

▲周女反控陈男不需要自己时,就把她赶回澳门。图为澳门机场。(图/记者赖文萱摄)

陈男在判决书中主张,自己与周女是在1985年5月间结婚,没想到1986年间妻子就无故离家出走,从此没有再回来过,他等了整整33年都没有结果,想了想觉得这段婚姻不可能继续维持下去,因此决定请求法官判决离婚。

而周女虽然没有亲自出庭,但她提出204字的书状陈述,「我在1985年5月跟着陈男来台,申报户籍时他要我写丈夫是他,方便查户口,后来我先在陈姓友人住处住了几天,因为不想再麻烦别人,于是就搬出去租屋」、「他一再要求我回去跟他同住、同睡,不断威胁,几个月后就把我送到机场,他自私自利,不要我时就叫我返回澳门,却始终没有来澳门找过我,完全不理我的生死,也没有尽到丈夫养妻育儿责任」、「我们在1995年至1997年间碰过一面,后来就没有联络」。

▲周女跟着陈男来台,一年后就自己返回澳门。(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于两人是否真的分居长达33年,郑姓邻居到庭证称,自己和陈男是40多年的老邻居,两人结婚之后住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几个月,后来他没有再看过周女,好奇询问,陈男就说「她回澳门了」,因为两家互动很密切,所以他很确定,这对夫妻至少已经分开30年,期间也都没有联系。

新北地院法官调阅周女的出入境纪录,发现她在1986年间出境,直到2015年8月才又入境,但只待了短短5天就离开,之后就没有入境纪录,可见她与陈男分开之后的确鲜少联系,也无意继续维持婚姻,最后裁定准许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