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说要离又不回来 分居20年够了!人妻成功终结40年烂婚

渣夫说要离婚又不回来,已经分居20年够了,人妻成功终结40年烂婚。(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在1975年5月时结婚,双方婚后育有1子,但阿国在2007年间因故离家,自此就未再共同生活,原本阿国于今(2024)年5月就说要办理离婚,当时阿国有跟儿子说过他「同意离婚」,但是却又迟迟迟不肯回来处理。小萱不满这段婚姻已经40年,加上又分居已20年,最终决定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法官认,按民法第1052条第2 项规定,夫妻之一方有民法第1052条第1 项各款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法官考量,双方未能共同生活,足见阿国弃小萱于不顾,不仅有违背同居义务的客观事实,也足以证明阿国毫无返家共同生活的意愿,可认阿国有拒绝同居之主观情事。

此外,阿国经过法院合法通知后,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双方分居迄今婚姻信任基础已薄弱,夫妻间互信、互谅、互爱之基石无存,已无夫妻恩爱情义可言。

法官审酌,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基础动摇,显无恢复和谐之希望,已构成婚姻难以维持之重大事由,而阿国对此婚姻破绽事由之发生,应当负担较重之责。日前判决,小萱规定请求离婚,核无不合,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