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支付命令 小心财产没了

民众接到支付命令可别都不理会,如果不提出异议,不仅房子可能没了,连财产都会被强制执行诈骗集团近期利用法院支付命令,让民众莫名其妙成为债务案件增加,立委已预计下会期提案修法,将强化声请人举证责任,避免法律沦为诈骗帮凶。

诈骗手法不断推陈出新,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昨天陪同黄姓受害妇人召开记者会指出,她在101年9月间遭诈骗集团以伪造的执行处公文诈 骗207万元,警方被害人交付现金时逮捕到车手,没想到诈骗并未因此落幕。

去年8月,黄姓妇人收到来自法院核发的支付命令,指称她因投资借贷欠款4,990万7,125元,若不异议即须支付此天价,由于黄姓妇人曾被骗,以为这次又是诈骗集团伪造,未加理会。

没想到,这次却是诈骗集团利用现行「支付命令」简易、迅速核发、不需要证明文件特性作为诈骗手法,因在被害人没有依民事诉讼规定,及时于20日内提出异议,支付命令依法确定,黄姓妇人的财产遭法院强制执行,让她连基本生活都有困难,甚至想走上绝路。

另一个案例是,屋主户籍设在出租的房屋所在地,诈骗集团假冒承租人租屋,并向法院以屋主积欠他高额债务声请支付命令,由于支付命令寄到家中后就被该房客代收,最后屋主因未提出异议,支付命令确定后,该房客声请法院强制查封、拍卖房子,等屋主发现,房客早已不知去向。

被害人委任律师陈居亮表示,支付命令核发条件宽松,诈骗集团只要付上一张未曾寄出的存证信函佐证,就可向法院声请。由于支付命令确定后即视同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只能对声请人提出刑事诈欺诉讼,待诈欺判决确定,才能据此提出债务官司再审。但诈骗集团对诈欺告诉通常不会出面,法院无法判决,以黄姓妇人为例,救济机会趋近于零。

江启臣表示,他下会期将提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要求声请人除须具体陈述原因外,也必须提出佐证的资料文件。在此之前,法院绝不能单凭一方之词,就强制执行他方财产,也要求警政署提高诈骗案件的破获率,不要让民众难以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