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小心「支付令」诈骗! 妇人忽略遭扣押4990万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民众小心「支付令」诈骗,也将修法发放规范。(图/记者赖映秀摄)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台中一名黄姓妇人因为曾被诈骗集团以假公文手法,连续4次共骗走207万元,导致妇人不再相信法院公文,诈骗集团看准这一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妇人因此错过异议申请期,被迫背上4990万债务。国民党立委江启臣17日提出修法,支付令申请须提出原因

江启臣说,黄妇2012年间收到「检察官监管科、执行处」等假公文,一周内被4次诈骗共207万元,让黄妇不再相信公文;诈骗集团掌握妇人心理,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债权身分要求黄妇偿还4990万7125元债务,黄妇不理会,导致超过20天异议申诉期,等同债权成立,法院就进行强制执行、扣押黄妇全部财产

江启臣表示,在165反诈骗专线统计中,假冒机构公务员诈财的手法,不论是在财务损失、诈骗排名,都是位居第一。江启臣说,台中地方法院发放的「支付令」,只有附上一封未寄出的存证信函,并没有任何债权证明,缩短债务纠纷的措施,竟然成为诈骗集团利用工具,将提《民事诉讼法》修法,申请「支付令」须附上原因。

黄妇哭诉,自己根本不可能欠人4千多万,但所有财产却都被扣押,「如果没有健保,大概连生病也没钱付」,身边亲友一开始都对「支付令」不以为意,也希望自己的案例可以警惕大众

律师陈居亮指出,「支付令」是民众申诉最多的案件,如果要求债权人提出证据,法院就说法律没有规范,让债权人可以轻易申请,反而将立法的美意,变成诈骗集团的工具。

与会的警政署刑事警察副局长杨源明指出,没有掌握到相关的犯罪手法,会再放入165反诈骗网页宣导。江启臣反驳表示,台北市警察局的反诈骗网页上,早在2011年就有「以支付令诈骗」的案例,刑事警察局应该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