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沾血试纸不能请生理假!只给特休事假 电子公司加重罚10万

电子公司要求要有试纸,才能请生理假。(图/新北劳工局提供)

生活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劳工局11日公布今年第5波违反《劳基法》、《职安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等雇主名单,共有330家业者,其中某电子公司竟然要求女性员工如果要请生理假,就必须要有沾血验试纸才能请生理假,不然只能请特休事假,因此明显违反性工法第21条第2项,决议处罚最低罚额2万元的5倍,也就是10万元。

劳工局新闻稿指出,收到该电子公司离职员工的申诉,加上有2名在职员工佐证,公司要求女性员工如果要请生理假,就必须要有沾血的试纸,公司还要求「没有验试纸就无法请生理假,须改请特休或事假。」经调查后,公司虽表示,没有验试纸还是可以请假,但从佐证电话录音档可以听到,主管明确要求请生理假员工当天仍需到公司,才能确认是不是身体不适到无法工作程度

新北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认定,此举已经明显违反性工法第21条第2项规定,同时审酌该公司是全面要求所有女性员工都必须遵守,严重影响到劳工权益,因此决议处罚最低罚额2万元的5倍,也就是加重裁罚10万元。

劳工局说明,性工法施行细则第13条修正时,就明确指出经期不适症状难以用客观判断或仪器检查,纵使就医,医师也是根据病人描述生理症状而诊断,而每个人对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也难以区分忍耐程度,因此在认定上十分困难。为使生理假的设置符合维护女性受雇者身体健康意旨,雇主不得要求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该公司要求女性员工请生理假须验试纸,已经明显违反规定。

劳工局强调,未来也将加强法令宣导,并依照不同产业特性办理各项专案检查和辅导。而这是违法雇主共有330家业者,以未依法给付加班费最严重,共有111家;其次是使劳工超时工作,有81家;至于未给与劳工例假者,则有68家;另未足额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有4家,未给与劳工例假者6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