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水抽烟上厕所不算休息 10菲籍外劳告赢前东家

广懿被控积欠加班费。(图/翻摄自Google 地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五股区广懿公司经营热转印工厂,由于找不到台湾劳工,因此雇用多名菲律宾外劳,但是被控苛扣每日2小时的加班费,又没依法给予特休。高等法院认为,该公司除用餐时间30分钟之外,其他所谓的「休息时间」都没有离开雇主、师傅视线范围,仍可视为随时待命,必须补足10名外劳1.5万到10.2万不等的加班费,以及7900元到4.2万不等的资遣费

广懿被控工作超时却没有给予加班费,也没有特休假,不仅没有休息时间,中午用餐也需要看机台。对此,广懿提出另外签订的切结书表示,当初规定休息时间「午休1H(含吃饭时间30分钟,上厕所休息次数加总约莫30分钟)」,由于工作环境闷热又要搬重物,找不到年轻人才雇用外劳,但是外劳只能「协助操作简易机台、包装、提料、上下班环境整理等较粗重工作」,所以在休息或换单的时间都可以自由活动,他们从没有因此惩处或记申诫,也没有任意剥夺员工休息时间。

广懿的说法被工厂主管反驳,指称现场人员的休息时间是等待师傅或机器的空档、生理需求以及吃便当的时间,除了抽烟之外,「工作中无法离开本劳或师傅视线范围。」

法官认为,外劳在上班期间,除了30分钟的用餐时间之外,喝水、抽烟或上厕所等空档还是无法离开厂房,也没有离开主管、师傅的视线范围,仍然受雇主的指挥监督,随时待命继续工作,所以实际上每天加班1.5小时,依法必须补偿每小时105元的加班费,另外也没有给予特休假,判决广懿需给付加班费、资遣费以及特休未休工资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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