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班休息影响年终结算特休未休薪资?劳动部:不影响

日前函释规定雇主结清特休工资须跳过实施减班休息的月份,即回到减班休息前领取完整工资的月份来计算,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均适用。(本报系资料照)

今年因应新冠疫情冲击,许多公司实施减班休息(无薪假)政策,但若因疫情导致特休假累积,年终前若无法放完该如何计算?劳动部表示,日前函释规定雇主结清特休工资须跳过实施减班休息的月份,即回到减班休息前领取完整工资的月份来计算,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均适用。

依《劳基法施行细则》规定,劳工特休于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前最近一个月正常工作时间所得之工资除以30(日)所得之金额,并把一日工资乘以尚未休掉的特休假天数

劳动部官员表示,由于受减班休息政策影响,许多劳工月薪已经减少,以上述方式计算特休假未休工资,就权益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才规定须回到减班休息前领取完整工资的月份来计算。

举例来说,1名劳工月薪3万,除以30日薪为1000元,假设特休尚有4天,就要1000乘以4,即年终特休假结清须发给劳工4000元才符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