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山难搜救不力 法院判国赔266万给罹难者家属

▲一名男大生4年前攀爬百岳山难,但搜救队搜寻不力台北地院家属国赔266万元。(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这真的是创下台湾司法首例!一名就读中山医学大学的大四生张博崴,4年前攀登台湾百岳之一的南投白姑大山后突然失踪,警消搜索了51天一无所获;但民间山友入山搜救,就在2天内找到张男遗体,家属怒批山难救援机制失能请求国赔665万。法院经过3年审理,27日判张男家属获赔266万元,创下山难搜救不力判准国赔的首例。

法院判决指出,张男独自在2011年2月27日前往攀登白姑大山失联,当时南投警消获报并联合国军出动搜救,51天以来皆一无所获。不料民间的山友入山协助搜寻,2天后就找到张男遗体;经过调查发现,认定张男在受困30多天,迟迟等不到救援,最后因此失温、脱水而死,并发现张男身旁留有遗书

张男家属质疑搜救单位搜寻不力,认为儿子因此枉送命,愤而对消防署、南投县警察局消防局林务局东势林区管理处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连带赔偿665万元。张家人曾气愤地表示,国家的山难救援机制贫乏、救援不力,加上公务员心态,「搜救交差了事,事后修补数据」、「山难多是等死、枉死」,希望可借由儿子的个案,让政府正视这个问题

对此张家人还搜寻研究国内数百件的山难搜救个案,并比对国外搜救的标准程序制作成相关资料。法院审理后认定南投县消防局有疏失,因此仅判南投县消防局得国赔张家人266余万元,全案可上诉。

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除了表示欣慰,更认为「可见我国司法有进步」。张家人表示会接受判决果,不会再上诉;至于南投县消防局部分,表示会等到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再与委任律师商议,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