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拒绝行房 妻遭女儿指控外遇:她是同性恋才这样讲

郭妇上诉到最高法院直指丈夫只是要钱。(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郭姓妇人外遇,不仅离家出走,也在电话小王说「宝贝」、「请给我勇气」,10几年来以「头痛、没洗澡」等理由拒绝丈夫求爱,甚至在出庭强调女儿是同性恋,因为不满被管教,才会做出不利证词

丈夫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对此,士林地院一审三审都判离,女方需要给男方1400万元;但郭妇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再审遭驳回,日前继续上诉最高法院。

判决指出,2人在1996年结婚,隔年生下女儿,但是郭妇从2003年就与不明男子讲电话、抱怨婚姻不幸福,10几年来都以「头痛、没洗澡」拒绝丈夫求爱。她与小王的对话被女儿纪录内容包括「请给我勇气」、「接下来会是一场革命」、「下半辈子幸福」,并且被丈夫知道。2人摊牌后,她只留下两愿离婚书就离家1年,直到法院判赔1400万元,才不愿离婚,担心男方分财产

女儿证称妈妈都称外遇对象宝贝,也对外婆撒谎是爸爸对不起她,「爸爸一直都很忍让。」对此,郭妇反驳,女儿是同性恋,不服她的管教才做出不利证词。

法官认为,郭妇直到丈夫提离婚才搬回,无意共营婚姻生活,另外,经过社福机构评估,女儿的性向和她疑似外遇的举动,都造成亲子关系困难,难有良性互动,因此将女儿的权利义务判给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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