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流》样板枪决 虚情假意

宏基(戴口罩者)杀人案,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他出于缜密计划杀人、无冤判之虞等,判决死刑定谳,8月31日伏法。(本报资料照片

政府从40多个死囚中,突然拉出一个李宏基枪决,民众看到的,并不是依法执行死刑的决心,而是对蔡政府虚情假意的怀疑。奉劝民进党政府,法院定谳的裁判,政府官员只有依法执行,否则将给人政府首长带头违法的不良印象

死刑制度台湾,向来没有所谓的争议。长期以来,台湾至少有超过8成的人主张维持死刑。废除死刑,一直都只是少数人的主张。但偏偏就是这不到两成的废死主张者,主宰了政权影响了死刑的执行。

废除死刑并非世界潮流,更不是所谓先进国家的普遍作法。但这些主宰政权的废死主张者,扭曲了世界各国废死的实情过度夸张废除死刑的作法,给自己的废死主张,找一些论理基础

民进党就是一个主张废除死刑的政党。在野时,支持废除死刑团体活动,也主张废除死刑。当蔡英文入主总统府,取得行政权力后,虽然惮于国内反对废死的民情,不敢明目张胆的在民进党掌控下的立法院,推动废除死刑的立法,但它还是用不执行死刑的方式,达到废死的目的

死刑,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一样,都是法定刑罚制度。不同的是,死刑的执行,多了《刑事诉讼法》第461条,应经法务部令准才能执行的规定。从立法意旨上看,只是基于死刑的执行,是剥夺被告生命的刑罚,若执行有误,将永难补救,所以为求审慎,给予法务部最后审视案卷内容是否有疑义机会。但法务部长的这个最终审视权,不是法院的第四审,更不能拿来伸张个人的废死理念

法务部长依据法院确定判决,签署死刑执行令,就如同全台任何一个检察署执行检察官,依法签署执行通知书一样,都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如果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法务部长可以不签署执行命令,那么,全台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检察官也选择性的不执行,台湾必将特权当道,社会正义荡然无存。

法务部长不同于其他部会首长,任何人在决定接任前,不能只想到这个职位带来的权位荣耀,应该在内心自我检查,自己是不是主张废死?是不是有勇气敢签准死刑执刑令,否则没有资格就任法务部长。

目前的死囚有40多个,只要确定求其生而不可得,法务部长就应该一一签准执行,而不是只有拉出李宏基一个,当成样板枪决,予人欺瞒天下之讥。

作者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