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迷看佛法节目!鬼父求欢遭拒 进房找10岁女儿

鬼父求欢遭拒,竟将狼爪伸向女儿。(示意图/取自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鬼父一时性起,向妻子求欢,但因妻子忙看佛法节目、拒绝行房,竟转而猥亵10岁女儿泄欲。事后妻子察觉有异,进房询问女儿,结果摸到不明黏液,才赫然发现丈夫对女儿伸出狼爪。新北地院审理后,去年11月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10个月;民事部分本月2日判鬼父须赔偿妻女共45万元。

判决指出,这名鬼父年约40岁,与妻子育有1女,2015年7月5日晚间一时性欲高涨,向妻子求欢,但妻子宁愿在客厅佛经电视节目,也不愿行房。鬼父欲火难消,先是进房哄女儿睡觉,再趁对方睡着后抚摸下体过程中,女儿被吵醒,不断抵抗说「不要摸」,但鬼父仍自慰在女儿的内裤棉被上。

妻子看完节目后,发现丈夫在浴室清洗生殖器内心起疑,进房询问女儿刚刚有没有发生什么事?但女儿受到惊吓,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妻子不解,进一步关心追问,结果发现女儿遭丈夫猥亵,而且内裤和棉被上还有黏黏稠稠的液体,因此气得与丈夫大吵一架隔天直接报警处理。

▲新北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 Map)

新北地院审理时,鬼父否认犯案,辩称是因为压力太大,老婆又拒绝行房,才在房间自慰,没想到会喷到女儿的内裤和棉被,「我知道在女儿旁边自慰不对,我有在反省」。但他之后又改口,称是与女儿肢体口角时不小心碰到对方身体,才惨遭对方诬陷。

法官认为,女童有轻度智能障碍,但对案情指证历历、前后供述一致,若非亲身经历,应该很难凭空杜撰出猥亵情节。另外,女童内裤上也验出鬼父精斑,认定被告看女儿年幼可欺,才选择在旁猥亵、自慰来增加刺激和快感,而且至今未向女儿致歉,毫无悔意,戕害其身心发展,因此去年11月17日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10个月。

鬼父不服上诉,刑事部分二审中。但妻女另外提出的民事求偿部分,法官认为女儿确实受到精神伤害,而且已对身心发展造成影响,因此2日判决鬼父须分别赔偿母女俩15万元、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