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两少女拍大尺度蕾丝边互摸照 男网友赔钱获缓刑
林姓男子引诱2名少女拍摄互相抚摸的「蕾丝边」猥亵照片,并上传脸书供好友观赏,遭台北地院依引诱拍摄、散布少年猥亵照2罪判刑,附条件缓刑3年。(本报资料照片)
林姓男子以1500元报酬,引诱2名少女拍摄互相抚摸的「蕾丝边」猥亵照片,并上传脸书供好友观赏,被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台北地院认为林男认罪、赔钱和解,犯后态度良好,且照片中少女没有露点、露脸,犯罪态样及危害程度较轻微,依引诱拍摄、散布少年猥亵照2罪判刑1年6月及3月,附条件予以缓刑3年。
判决指出,林男2019年间在脸书上认识14岁、15岁的2名少女,以1500元报酬为由,引诱拍摄「大尺度」照片,内容为2少女仅着内衣裤及长袜,刻意显弄或相互抚摸胸部、下体的猥亵照片,总共拍了196张。
林男后6月12日拍摄完闭后,当天晚上就将其中1张2少女互摸胸部的猥亵照片,张贴在脸书个人页面,设定给好友观看,2少女发现照片竟被公开,气得对林男提告。
北院审理期间,林男认罪,合议庭考量他已与2少女和解,履行赔付条件,犯后态度良好,且拍照时刻意略去2少女脸孔,没有全裸暴露私密部位,遂以「情堪悯恕」减刑,引诱少年被拍摄猥亵照部分判刑1年6月,散布少年猥亵照部分则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林男并须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