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奴关系「性欲养成」少女…赤裸深蹲拍羞耻照 男赔5万换缓刑

▲新北黄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形成主奴关系,要求她自拍猥亵照挨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郭玗洁/新北报导

新北黄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建立「主奴关系」,要求她每天做日课、指派调教任务,也就是依黄男指定的地点、姿势、时间,自拍裸露的影片、照片共23份。全案经新北地院审理,法官认为两人为少男少女谈情说爱,且黄男已赔偿受害人5万元并达成和解,依犯制造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1年6月徒刑,缓刑3年,并完成法治教育15小时。检方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改依黄男犯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减刑处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并在1年内完成法治教育15小时。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在网路认识少女小琪(化名)后,明知她未满18岁,仍从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止,和她建立「主奴关系(性爱上的一种绑缚与调教、主导与顺从、施虐与受虐,英文称为BDSM)」,并以日常管教为名,要求小琪自拍裸露照片、影片,以缴交黄男派的「日课作业」,并要求小琪得通过学校模考标准,不然必须拍摄「指定姿势羞耻照」,更详细具体指示小琪「自慰的步骤」、「特别调教任务流程」等内容,像是拍摄只穿内裤深蹲10次、全裸半蹲开腿比YA等动作,再要求小琪将完成的照片和影片回传给他欣赏。

另外,黄男还会在睡前临时给小琪指令,像是「录1分钟的刷乳头影片,要涂牙膏」,并向小琪宣布他规划的明年预定计划,一一列点说明诸如「达成每周自慰1次,时效为1个月」、「管教复杂化:开始要求裸睡」、「规则数据化并签订主奴契约」、「称呼合理化:明年开始,会教妳什么场合需要叫主人」,并表示「性欲的养成,就是这么回事」,小琪也回复「喔好」、「知道了」等语。

全案曝光后,黄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两人虽没见过面,但有长期互动,是彼此生活中情感的慰藉。黄男指示小琪拍片时,不断强调「不勉强欧真的喜欢才做」,互动过程中也未提供任何好处或利益,难认有强迫或引诱,整体情境为少男少女谈情说爱,又考量黄男以5万元和小琪、小琪父母调解,无前科、素行良好,大学肄业待业中等情,依犯制造少年为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1年6月徒刑,缓刑3年,并完成法治教育15小时。

检方再上诉,认为黄男传讯说「处罚就决定是夹乳头了」、「现在去做,用12张照片换今天的特殊日课」、「这次想让妳拍点不一样的,所以妳会需要胸罩这个东西」、「那看起来摸乳头不够舒服啰,那就换下面」,又在小琪未按时完成时,表示「我要用两项日课的方式来增加妳的行动力跟记忆力」、「我不是有说这几天要摸嘛,不乖」、「以后出去玩没做任务的处罚都是以剥夺穿着为主」等语,确有趁小琪性自主未成熟时,劝诱、鼓励小琪自拍猥亵照片、影片,符合法律上「引诱」构成要件。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法官认为检方说的有理,不过黄男引诱小琪拍摄的手段平和,犯罪情节也非严重,且已和受害人调解,依刑法第59条给予减刑,改依黄男犯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并在1年内完成法治教育15小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