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李宗瑞!准消防员性侵5少女再拍裸照逼当「性奴」

▲找5国中少女「疯狂泄欲」当性奴宜兰王姓男子遭判刑定谳。(图/翻摄自脸书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考上消防特考的准消防员王士聪,上榜后诱骗多名少女交往,并带回住处发生关系、强拍性爱照片。少女不堪蹂躏,要求分手时王男就恐吓散布性爱照,一再逼迫上床,总计性侵5名少女。一审法院重判15年半,二审时他与部分被害人和解,获改判9年。全案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王士聪(39岁)曾在社福机关担任教保员,也曾在卫生局任职,并担任过饭店游泳池救生员身材壮硕。他考取消防特考后,2017年初前往南投竹山训练中心受训。但检警单位调查发现,王男在考取消防特考,到受训期间,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5月间利用脸书、Line或交友软体诱骗少女,当成男女朋友交往。而且王男下手的目标,都是年纪未满16岁的国中少女,与他年纪相差20岁以上,几乎可说是「父女恋」。

王男交往后就开始逼迫少女上床发生关系,有时借着喝酒、趁醉硬上;有时则强硬威胁,得逞后就给50到300元打发少女。不仅如此,王男还强逼或偷拍少女的性爱照片。有些少女不想被当泄欲工具,打算分手,王男就拿出性爱照片逼迫,恐吓要散布性爱照片。少女不得已,只好继续与王男发生肉体关系,其中最惨的是13岁少女被逼上床16次。其中一名被害人的父母发觉有异,报警处理,全案才因此爆发。检方侦办后,认定王男性侵9名少女,将他依多项妨害性自主罪名提起公诉,王男也因被收押遭消防署退训。

一审法院认定王男总计侵犯5名少女,并犯下多次「对少女性交罪」、「对少女猥亵罪」、「对少女妨害秘密罪」,合计共39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外再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上诉二审后,高院20日仍认定他性侵5名少女。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并与部分被害人和解,因此改判9年,另外判刑9月,得易科罚金27万,再判刑10月,得易服劳动服务。性侵部分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日前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