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移工3度伸狼爪! 云林纺织大亨开条件:1次5千、生1小孩100万

▲刘姓老板(中)猥亵越南籍员工被判刑。(图/翻摄自云林政府官网

社会中心/云林报导

云林县一名刘姓纺织大亨雇用一名越南籍员工小花化名),在2015年11月14日至2016年4月间多次伸出狼爪。云林地院法官审理期间,甚至还罕见的痛批刘「性欲冲脑」,并依2件强制猥亵罪、1件强制性交未遂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2月。

判决书指出,刘男2015年11月14日下班后,在公司餐厅徒手压制小花双手身体,并强行将对方臀部拉靠近自己猥亵得逞。面对老板突如其来的举动,小花用力挣脱同时大声呼救才离开。

第一次猥亵得逞之后,刘在同月22日下午2点多,以公司内广播呼较小花到办公室后,便不顾女方开始强吻、袭胸,甚至将人推倒在沙发,隔着衣物生殖器紧贴对方下体摩擦,但依然止不住欲火企图将小花的裤子强行脱去,不过女方大力抵抗逃离,没有得逞。事隔5个月,刘男于2016年4月份在公司工厂内,强行抱住小花身体,再次强制猥亵得逞。

小花2015年支付仲介6300美金(约台币1万9407元台币)来台湾,被分派到该纺织公司上班,一开始只是负责缝枕头套床单床罩物品,6个月后就被派去老板家中洗衣服、打扫、煮饭等家事结果却是噩梦的开始。她指出,被调去老板家里后,经常被伸咸猪手,老板甚至曾提过发生1次关系5000元、生一个小孩100万元当作诱惑。她被伸狼爪后,多次找仲介投诉,但是都没有效果,直到前年4月后逃离公司后,才结束这场噩梦,也决定告上法院,「我决定提告他,因我感觉我自己受到侮辱,触犯到我的人格。」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否认有强制猥亵、性交未遂犯行的行为,并提出18项疑点,反指因为双方曾发生过劳资纠纷,因此小花想趁机报复。对于刘男的指控,除了有目击证人证称,曾看见刘男伸咸猪过程;另外,小花也提出一段长达1小时07分钟的录音挡,内容包括刘男有提到,「我喜欢小花,身材很好」、「我一定会给妳很快乐、很舒服,做爱会很舒服」、「妳齁,要想想,可以的话,晚上陪老板睡觉,一次5000元,一个月3次」等话语,期间只听到小花敷衍回答,甚至多次发出「哼哼」等冷笑声

对此,法官认为,越南移工到一个全然陌生国度生活,为的就是希望能获得比在原来生活国家较高的薪资,结果受到老板长期觊觎,虽然最后有逃出魔爪,但是也留下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心理伤痕;观察被告3次犯行,其实都是「性欲冲脑」下的结果,因此依法将他判处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