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不让领包裹? 女报警称「超商货物有炸弹」判2月

▲图仅为示意照片,无关本案。(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陈姓女子日前打电话报案谎称中坜火车站附近一间超商里的货物全部藏有炸弹警方前往现场后,根本没有发现炸弹,后依恐吓公众罪将陈女移送法办,桃园地院判处她2月徒刑考量她的精神状况、没有前科,予以缓刑2年。

超商店员表示,陈女当天来店里多次,可能是因为没领到货,进来就很激动,讲话很凶,还呛声说再不让她领货就要跟公司投诉。

陈女到案后供称,因为店员不让她领包裹,她才说店里有炸弹,还向警方抱怨「他们欺负我,知道我是弱女子就欺负我啊!」并坦承炸弹确实是谎报,警方讯后将她依恐吓公众罪送办。

陈女辩护人称,陈女罹患思觉失调症长达22年,虽有就医但常常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但,法院根据医院鉴定报告犯案情况,认为陈女犯案时,还不至于无法辨识行为能力,因此依恐吓公众罪判处陈女2月徒刑,考量她的经济状况、加上没有前科,给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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