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性侵前女友还逼拍裸照 一审却认为「女的没受伤」缓刑5年

戴男不满女友提分手,尾随对方回家性侵、拍裸照。(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戴姓男子不满女友小淑化名)提分手,便尾随对方回家,并拿出水果刀逼性侵、拍裸照,事后女方妹妹一起买避孕丸,被逼问之下事件才因此曝光。新竹地院一审认为戴男性侵未使用暴力,且事后有删除裸照,就以「情堪悯恕」减刑为2年,甚至缓刑;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戴男恶性重大,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据《自由时报》报导,戴男与小淑交往多年,分手之后男方不死心拼命纠缠,在2015年圣诞节当天还尾随对方回家,并持刀逼迫小淑和他发生关系,甚至还强拍下裸照,且还恐吓对方不准和别人说;事后,女方妹妹陪买避孕丸才得知此事,相当气愤,并代替姊姊报警

新竹地院在一审认为,戴姓男子虽然持刀威胁,但是只有一下下就将刀子收起来了,且在性侵被害人过程中,没有使用暴力手段让对方受伤,且拍完裸照后也有做出删除的动作,所以不算恶行重大,并依刑法「情堪悯恕」条款规定减刑为2年,再宣告缓刑5年。

报导指出,上诉后,高院则是认为戴男因为感情纠纷,采取不理性方式解决,甚至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完全不符合「情堪悯恕」,所以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