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少女行善遭截肢 仅判罚金18万元
▲17岁少女帮妈妈制作手模,却因材料问题严重灼烧。(图/东森新闻)
一名从事大体修复的黄姓妇人,请17岁的女儿帮忙制作手模捐给火灾罹难者,没想到向同行杨姓女子购买的海藻粉被搞错成石膏齿粉,导致女儿右手2指截肢。虽然诈欺部分杨女获不起诉,但新北地院昨天(15日)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罚金18万元,黄姓妇人认为杨女态度嚣张,不接受裁判结果,并表示为了女儿会上诉到底。
黄姓妇人说,调解时杨女态度嚣张,不但表示仅愿意陪偿十五万,还怪女儿扰乱他的生活,但到法庭上杨女又装毕恭毕敬,辩称自己看不懂英文才会卖错物品,非故意欺骗。法官居然采信杨女非故意,仅判六个月徒刑,易科后仅十八万,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无法接受。
黄姓妇人气愤的表示,「对于台湾法律坏人只要说不懂在法官面前装可怜就轻判 ?」「小案件不查证,杨女贪念害我女儿一辈子的伤害,法官却认定没有人会故意 ,易科罚金18万,我真想问问法官她有没有女儿,18万让她女儿受这样的折磨她愿不愿意 ?」「如果可以请杨女示范她自己的手做一次,我不希罕她的20万。」「这个社会真的要把被害人逼到绝路才会受到重视吗?法官到底是保护坏人还是保护受害者?」
▲卖家将海藻粉错搞成石膏齿粉,导致少女右手严重灼烧遭截肢(图/应晓薇办公室提供)
黄姓妇人扶助律师吴威廷指出,判决内表示杨女取得石膏粉时,已知悉不得用于人体肌肤使用,杨女仍贩售给黄姓妇人供人体肌肤使用,并导致伤害结果发生,法律上得评价为有伤害之故意,而非仅是过失而已。
与黄姓妇人保持联络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说,黄姓妇人伤心至极,因为女儿正积极准备考试也不敢让女儿知道这样的结果.目前女儿八月还要再进行手术,未来还要进行多少次都不知道,为了女儿也为了避免有任何人再被伤害,她决定上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