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铁钉刺、被虎头蜂螫差点截肢 2男诈领保金431万判刑

▲为了诈领保险金,陈姓男子听从黄姓业务员指示,故意让自己被铁钉刺、被虎头蜂咬,害自己差点截肢。(图/资料照,示意用与本案无关/翻摄自Youtube「They will Kill You 」)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一名曾担任保险业务员的黄姓男子得知一陈姓男子缺钱花用,竟「教导陈男向6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后,故意让自己被铁钉刺、被虎头蜂螫,如此「自残」到差点要被截肢,再诈领保险金共431万多元。刑事部分,2人分别被判1年4个月、1年7个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新光人寿63万元、富邦人寿126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陈姓男子为木工工人,每月收入3万5000元,因需扶养父母亲,勉强维持家境黄男得知,说服陈男「自残」诈领保费,2人便勾串先向6家保险公司投保医疗险。

陈男于是自2013年起到2015年间,故意让自己的左脚右脚分别被铁钉、被异物刺伤,又故意让自己的手臂和脚都被虎头蜂叮伤,且刻意让伤口被感染,因此得了蜂窝性组织炎差点要被截肢,向6家保险公司请领保险金。

总计自2013年起,2人导致南山人寿损失86万多元,新光人寿损失63万多元,富邦产险损失9万多元,国泰世纪损失5万多元,富邦人寿损失126万多元与国泰人寿损失142万多元,总计431万多元。

刑事部分,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男和黄男各10个月有期徒刑,另9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二审高等法院认为,2人至今未与保险公司和解,尤其黄男,明知陈男恐有截肢之虞,还执意要求陈男持续自残以诈保,因此判决黄男加重刑期1年7个月,得易科罚金部分判9个月。陈男则判刑1年4个月,另判刑8个月得易科罚金。

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男及黄男应连带给付共63万5695元给新光人寿;另应给付126万929元给富邦人寿,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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