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暧昧女员工「单独看电影」 法官:非午夜场...免赔1百万
▲老板偷吃女员工?法院还清白。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台南一名林姓烧烤店老板与邱姓女外场服务生疑有暧昧关系,被廖姓元配发现后,林男竟恼羞赏对方巴掌,并将人赶出家门。台南地院审理后认为,不能仅以「外出」、「看电影」就认定2人有亲密关系,且元配提出的电影票皆为中午时段,非午夜场等令人起疑的时间,因此判林男、邱女不用赔偿元配1百万,全案得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与廖姓元配于2014年1月3日结婚,婚后林男与朋友开设一间烧烤店,未料竟与邱姓女员工发生暧昧情愫;2人常常一起看电影、食用早午餐、手写纸条传情等,甚至还会骑乘机车同进同出。廖姓元配拿出消费发票及电影票根质问丈夫,却被对方怒甩2个耳光,还遭言语辱骂。
林男否认有暧昧情事,辩称吃早午餐、看电影几乎都是多数人一同前往,单独只有2次,且对方已经结婚。他指出,夫妻俩长期个性不合、认知不同,构成爱与信任的问题;2人已于2018年5月22日离婚。
法官审理后认为,检视林男与邱女的手写纸条中,并无发现挑逗、亲密字句,且若真为外遇传情,又怎么会随意将纸条置于办公桌上,加上邱女已与交往多年的男友结婚、感情恩爱,因此判2人没有侵害廖女配偶权、不用赔偿,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