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法官LINE对话 男法官下场惨!丢工作还要赔45万

蔡政佑2020年担任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偷拍曾姓女法官与他人间的LINE对话。(中时资料照)

2020年担任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的蔡政佑,偷拍曾姓女法官与他人间的LINE对话,他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定谳,惩戒法院判蔡男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他失去法官工作,也不能转任律师。曾女提告求偿部分,最高法院判他须赔偿45万元确定。

这起案件导因,蔡政佑曾经介绍1名男子给曾女认识,2020年5月25日中午,曾女因有事暂离办公室,请蔡男代为处理公务,但蔡却借机使用曾女的公务电脑,观看她与该男子的私密对话,还用手机拍摄双方LINE的对话内容。

蔡当时以为曾姓女法官,与该男各自有家室,怀疑曾女有婚外情,以他所拍摄的照片,向桃园地院院长报告。院长调查后,发现曾女已是单身,并非婚外情,但曾女惊觉自己的私密对话被偷拍,就在个人办公桌附近架设微形摄影机暗中搜证。

2020年6月17日下午,蔡男趁无人在办公室之际,再度使用曾女的公务电脑,发现她在LINE上向他人表示担忧遭受调查等,蔡男见状又用手机拍摄相关对话,被曾女逮获提出告诉,

曾女提告主张,蔡在2020年5月25日、同年6月17日未经她同意,擅自浏览伊电脑内LINE通讯软体内容并拍照存取成照片档,窃录她隐私内容,侵害她人格权、隐私权且情节重大,致伊她有精神上痛苦,蔡应就其第1次、第2次行为依序赔偿她80万元、100万元。

高院依卷内事证,堪认蔡男确有以第1次、第2次行为窃录曾女LINE通讯软体对话内容之情事;审酌两造之资力、社经地位、她隐私权受侵害之情节、程度、蔡已受刑事处罚及惩戒处分,判赔精神慰抚金24万元、21万元,共45万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