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同事私密对话 法官遭撤职

桃园地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前年偷拍曾姓女法官与他人间的LINE对话,惩戒法院职务法庭2日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本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前年偷拍曾姓女法官与他人间的LINE对话,惩戒法院职务法庭认为蔡政佑犯后不认错,还反指是女法官的报复行为,认为他的行为,戕害司法所应具备的正直、磊落形象,损害法官的身分与职位尊严,2日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本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导因,蔡政佑曾经介绍1名男子给同事曾姓女法官认识,2020年5月25日中午,曾因有事暂离办公室,请蔡代为处理公务。但蔡却借机使用曾女的公务电脑,观看她与该男子LINE的私密对话,还用手机拍摄双方对话内容。

蔡当时以为曾姓女法官,与该男各自有家室,怀疑曾女有婚外情,以他所拍摄的照片,向桃园地院院长报告。但院长调查后,发现曾女早已是单身,并非婚外情,曾女惊觉自己的私密对话被偷拍,就在个人办公桌附近架设微形摄影机暗中搜证。

2020年6月17日下午,蔡男趁无人在办公室之际,再度使用曾女的公务电脑,发现她在LINE上向他人表示担忧遭受调查等。蔡男见状又用手机拍摄相关对话,被曾女的摄影机拍到,因此提出告诉。刑事部分,蔡男案发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定谳,目前正停职中。

行政责任部分,蔡男移送惩戒后,职务法庭认为,他不仅拍摄女法官电脑萤幕上的画面,还点入她的LINE帐号,检阅她的对话内容,并查得亲密照片档案,将之翻拍存档,已违法侵入他人的私领域,窥视私人活动,严重影响曾姓女法官的人格自由发展。

职务法庭认为,本案审理期间蔡男还说是女法官坚持提告,想要使他受惩戒以为报复,可见他没有反省。蔡男侵害他人隐私权与人格权,且与职司审判者所应具备的高尚人格违背,对于司法所应具备的正直、磊落形象,戕害甚钜。蔡男无法使社会大众信任其仍具备依法审判、保障人权的品行及素养,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