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偷拍女同事隐私 判刑5月

桃园地院法官蔡政佑怀疑女法官婚外情,2度用手机翻拍她电脑对话内容,遭桃院依2个妨害秘密罪判5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翻摄照片/赖佑维桃园传真)

桃园地院法官蔡政佑,怀疑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偷拍对方电脑内私密对话、照片,案经桃园地院审结认为,蔡知法犯法,破坏司法信誉,加上未获曾女原谅,1日依两个妨害秘密罪,判曾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本案可上诉。

蔡政佑曾介绍巫姓男子给曾姓女法官认识,去年5月25日,办公室座位在曾女后方的蔡政佑,看到曾的电脑荧幕跳出巫男称曾女为「老婆」的Line对话,因蔡认为2人各自已婚,怀疑2人有婚外情,竟用手机拍下对话、翻拍下2人亲密照片等约20张画面,并在隔天向桃院院长邱瑞祥检举。

曾女在院长询问时说,她与巫男都已离婚,并无婚外情,还出示身分证明单身。但因邱出示Line对话截图,曾女质问出处后,邱回应是匿名检举。曾女因此怀疑有人使用她的电脑并偷拍,就在座位后方设监视器

没想到,邱向蔡说明曾女的回应后,蔡半信半疑,再度使用曾女电脑查看其对话内容,过程都被监视器录下,曾女即以此提出妨害秘密告诉,并请桃检去年6月20日搜索桃院保全证据,引发法界热议

蔡被检察官起诉之后,虽多次道歉,并请律师谈和解,但因和解金高达140万而破局。桃院法官审理后,认为蔡身为法官竟知法犯法,破坏司法信誉,并在得知院长行政调查结果后,又凭个人主观臆测,再次拍下曾女的非公开对话。加上仅坦承部分事实,难认有彻底悔悟之意,虽当庭道歉,但未获曾女原谅,昨日依两个妨害秘密罪,判蔡4月、3月徒刑,应执行5月,得易科罚金。

桃院表示,尊重法官判决及量刑结果,涉及偷拍的蔡政佑,无法得知其回应。另法官评鉴委员会日前决议将他移请职务法庭惩戒,并建议撤职。蔡除了刑责,还可能面临法官身分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