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前書記官偵查大樓裝針孔 偷拍21女同事更衣洗澡判刑4年
士林地检署前书记官林男,涉在侦查大楼盥洗室等处,装设针孔偷拍同事更衣,3年内偷拍至少21名被害人,犯罪次数高达82次,遭依妨害姓隐私等罪起诉。林男狼行曝光后落网遭羁押数月,坦承犯行。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未经他人同意,无故以录影摄录性影像罪」等罪,可易科罚金部分判刑8月,不得易科罚金,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
林男因案遭羁押,丢了书记官工作,去年5月间以6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士院认为,林男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无故以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未经他人同意,无故以录影摄录性影像罪」「非法搜集他人个人资料罪」等罪,今年1月考量林男虽认罪,但本案被害人共计21人、犯罪次数高达82次,可预见刑责非轻,有规避刑事执行的高度诱因,有碍日后审判或执行程序顺利,认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
全案起源于,被害人检举林男行径诡异奇怪,疑似偷拍,检方分案由妇幼保护专组主任陈贞卉侦办、搜索,查扣林男手机、小型摄影机、硬碟、随身碟、记忆卡,还发现他收存的截图彩色列印纸本,共199张。
检方经1个多月逐一勘验厘清,约谈多名被害人后,认定,林男任职书记官10多年,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从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间,涉在「士林地检署」、「某被害人住处」、「地检署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分别窃录偷拍21名被害人,合计82次犯行,行径恶劣。
据悉,林男原为赃物库书记官,常参与署内活动,每周都与同事打羽球,涉在侦查大楼政风室旁的同仁专用盥洗室,架设小型摄影机,并用物品遮着镜头,偷拍女同事运动前后换衣服、冲澡画面。
检方指出,林男涉在同一时间地点,放置2个以上摄影镜头,偷拍同名被害人,且有更多下班后,在其他无法辨识的地点,偷拍身分无法特定的被害人身体隐私部位,其中包含持手机由下往上偷拍被害人裙底风光。检方痛批,林男任职公务机关,本应知法守法,却漠视他人隐私,利用众多被害人对他的信任,窃录最私密活动及身体影私部位,严重侵害隐私权,恶性重大,请求法院从重量刑,予以严惩,还被害人公道。
前书记官林男(左一)遭偷拍,形象崩塌。图/翻摄林男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