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仆咖啡店长装针孔偷拍 检警查无记忆卡…他逃过一劫

台南1家女仆咖啡店李姓店长,疑似透过行动电源针孔摄影机偷窥员工如厕更衣,遭员工提告,检方以未查获记忆卡云端记录无法证明有偷窥行为,裁以不起诉处分。(图/翻摄自脸书爆料公社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1家女仆咖啡店李姓店长,疑似透过行动电源针孔摄影机偷窥员工如厕更衣,遭员工提告,检方以未查获记忆卡或云端记录,无法证明有偷窥行为,将李男裁以不起诉处分,有网友全案PO于脸书,表示也有4名前员工向其联系,表明自己也疑似遭到偷拍,受害时间长达9个月,更有受害人身心受创就医。

PO文网友指出5名员工一同对店长提告,但此针孔可直接使用App监看,无须安装记忆卡,虽有偷拍意图及放置行为,却因没有影片留存的实证,刑事提告结果不起诉,受害人为此感到遗憾和无奈,因不希望未来再有女性受害,想提醒所有女性、男性朋友在工作时务必多家留意周遭任何的人事物,不论是陌生的行动电源、充电器延长线衣架、挂钩都可能是偷拍工具,请大家多加小心

据了解,李男经营的咖啡厅2楼空间除供VIP客人使用,另设有烹制餐点厨房厕所改装的更衣室,供员工做为更衣室,员工如需手机充电也多会放在更衣室内或是厨房。

2017年迁店后,李男时常假借上厕所、充电等名义,将行动电源外观的针孔摄影机放在更衣室内的层架上,并将镜头对准更衣室里的化妆镜。2019年4月,1名女员工陪李男至日本洽公充当翻译,意外发现李男的针孔摄影机,虽没发现记忆卡,但强烈怀疑李男长期透过远端监视功能偷窥员工如厕、更衣,返台报警提告妨害秘密罪嫌,而后续有4名离职同事站出来提告。

其中1名受害人表示,从2012年开始在台南市这家女仆咖啡厅服务,店长李男常借口充电,将行动电源放到店内,一处由厕所改建的更衣室内,由于店内插座有限,员工也多会将手机、行动电源等,放在更衣室或是厨房充电,无人发觉异状

2019年4月,李男因不谙日文偕同她赴日洽公,赴日期间,李男借口房内插座不够用,把行动电源放到厕所内,并以「行充接触不良,已乔好角度」为由,叮嘱受害人勿移动,翌日晚间李男也如法炮制。

受害人感到可疑,即上网查询该牌行动电源,未料竟跳出针孔摄影机的内容,比照外型更与李男的行动电源如出一辙,惊惧之余不敢声张,等回到台湾即离职并报案。据了解,该牌行动电源外观之针孔摄影机可于日、夜间录影,可连续录影15小时,并能同步透过手机监视。

李男东窗事发,连忙向受害人哭诉道歉,坦承偷拍行径并称会负法律责任,事后也透过律师与受害人商谈和解,但全案经检警调查,该行动电源虽有摄录功能,但查无记忆卡,没有偷拍证据,李男也有可能利用APP连线观看「实境秀」,但没留存档案

李男检方调查时,李男辩称出于好奇,想监看不特定人士而放置,虽有偷拍想法但没去看,强调该工具录影功能不全有杂讯,且厕所关上门即收不到讯号等,检方最后因查无极证据,依法裁处不起诉处分。

司法人士指出,刑事诉讼法规定,需依积极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如没有录影、图片为证,且被告不承认偷窥,无法构成刑法妨害秘密罪的要件,但如果能证实当事人有使用监看软体的记录,就可以证明有侵害隐私权,可依民法195条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