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聪持股彰银遭罚 龙岩:公司持股依法申报

龙岩集团总部。(图/记者叶佳华摄)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龙岩集团总裁李世聪持有彰银股份申报不实,遭金管会新台币600万元罚锾,并要求未申报的部分持股一年内处分,成为持股未确实申报被罚的首例。龙岩今(17)日晚间发出重讯表示,公司持有彰银股份均已依法办理申报,且拥有表决权,对龙岩股东权益并无重大影响

金管会16日指出,龙岩集团总裁李世聪向金管会申报持有彰银股份逾5%后,仍透过外资帐户陆续增加持股,进一步查证后发现,这些外资投资帐户仅买进彰银股份,购买资金来源境外的公司,而境外公司的代表人就是李世聪的女儿,而境外的公司借给4家外资投资公司高达4750万美元。

规定,这样的股份应加计为李世聪同一关系人的持股,但李世聪却未依法在增加持股10天内向金管会申报,已违反银行法,也成为持股未确实申报遭罚的首例。

对此,龙岩17日晚间发布重大讯息表示,龙岩于今日收到裁处书,金管会认定龙岩共同申报的关系人(指李世聪)违反银行法第25条第2项规定。而龙岩曾于2017年8月3日及2017年11月29日检附陈述意见书及相关文件说明。

龙岩指出,公司持有彰银股份均已依法办理申报,李世聪个人持股彰银及对于彰银持股的权利认定问题,与龙岩无涉;重申龙岩所持有的彰银股份拥有表决权及法令赋予的所有股东权利,并未受到任何强制处分裁处,此事对于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无重大影响。▼龙岩集团总裁李世聪。(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