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摸邻座女大腿一把 公车之狼换位又故意坐过站

蔡男女子熟睡,伸狼爪摸大腿内侧。(图/东森新闻示意图,与本事件无关)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一名蔡男去年8月间搭乘公车返家,趁着晚间车上乘客不多,竟对一名熟睡的年轻女子伸出狼爪,当场被公车司机载到派出所报案,而他为了摸女子大腿,还故意坐过站,等候时机下手。法院审理后,判他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

警方调查,蔡男于104年8月22日的晚上10时多从情人站上公车,原要在基隆下车,但上工车后发现一名独坐熟睡的女子姿色不错,于是换座位到该女旁边,等到公车开到野柳站时,他假装要下车,其实是趁机将手伸进女子的左大腿内侧,吓得对方立刻惊醒,站起来大喊「有色狼」,司机听闻也将车开到派出所报警

判决指出,蔡男原装傻说是误会,但后来还是坦承犯案,表示「那天可能心情不是很好,事后我真的觉得很后悔,我没有结婚,以后不会这样子做了」。蔡男希望和被害女子和解,但对方认为,蔡男一开始否认又改口犯行严重恶劣,而且事件之后导致自己搭乘交通工具会有阴影,这不是金钱可以弥补的,拒绝和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男未受害者和解,虽素行良好、无前科,但还是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