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绑货束带压制反同民众 苏焕智:民进党要有合理解释
▲婚姻平权法案审查,场外反同翻墙民众被员警上束带。(图/记者陈家祥摄,下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6日通过初审攸关婚姻平全的《民法》修正案,场外反同团体情绪激昂,甚至有不少人翻墙闯入立法院,随即遭警方压制,并用束带将抗议民众双手反绑。对此,民进党籍、前台南县长苏焕智在脸书上质疑,警方行为有违法之嫌,民进党应该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及交待。
由于审查法案期间,场外反同人士陆续欲翻入立法院,警方为了避免冲突及意外发生,以束带将上百名民众压制,待抗议人潮逐渐散去后,才将闯进立院的人释放。被绑的民众当时也认为,这种对待并不公平,过去太阳花学运也没有如此。
苏焕智则说,警方用束带「对付」翻墙民众,「看了令人非常感慨,过去前总统马英九时代以这种强制羁押的方式来对付示威民众,尤其是太阳花学运时。「当时大家就质疑按照警械使用条例中的授权范围,就是没有束带,所以是违法的!当时民进党也是出来反对的」。
但没想到,如今换民进党执政,苏焕智说,对于警方采取「束带」羁押的方式这种行为,理当该有个合理的解释及交待,「以避免被讥为『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根据警械使用条例第一条:「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所用警械为棍、刀、枪及其他经核定之器械之器械」。
苏焕智指出,目前行政院公布的警械并不包括束带,比较接近的项目是「警铐」及「警绳」,但「束带」过去一向是绑货物,并非用来绑人,绑人容易造成割伤的意外;所以毕竟与手铐专为绑人,较不易造成受伤两者是有出入的,而且也与警绳的通常解释范围有相当的出入,因此在行政院未修正公布警械种类前,以绑货的「束带」来羁押抗议者,恐怕有违法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