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收费员突袭人事总处抗议 警否认用灭火器喷洒群众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成员70余人,13日突袭进入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的行政院人事总处,占据反锁人事长办公室,负责安全维护的保六总队执勤员警以随手取得的灭火器,进行破门,但网路流传警蓄意以灭火器攻击喷洒抗议群众,为此警政署发出澄清声明,否认此一不实指控。
保六总队声明指出,13日10时30分许,国道收费员自救会70余人以「废除约聘雇」等为诉求至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北栋抗议,抗议群众于10时45分许未理会现场执勤员警制止,强行突破进入10楼人事行政总处办公室,并以预先准备之喷漆破坏、涂污该总处衔牌及墙壁。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70余人今日突袭进入行政院人事总处,并占据人事长办公室与警爆发激烈拉扯冲突,共有9男30女遭警逮捕,警否认执勤过程有蓄意以灭火器喷洒抗议群众。(图/记者陈明仁摄)
陈抗群众约40余人于10时55分许强行侵入人事长办公室,反锁办公室大门,执勤员警为维护行政机关办公秩序及民众洽公权益,针对违法侵入且破坏办公处所物品之群众,除加强劝离外,并藉现场之灭火器及铁撬等破坏门锁,以期迅速入内劝离群众,恢复办公秩序。但因破门时撞击力过大,导致灭火器保险意外弹开而喷洒,绝无网路所流传有员警蓄意以灭火器攻击喷洒抗议群众之不实指控。
保六总队指出,依据「警械使用条例」第1条第1项规定,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所用警械为棍、刀、枪及其他经核定之器械。又同条第3项规定,警械之种类及规格由行政院订之。爰行政院订有「警察机关配备警械种类及规格表」,警绳为应勤器械之一,具有绳带性质之束带为警察所用,即为警绳。今日警察是依法令执行职务,使用束带暂时拘束、逮捕非法侵入人事长办公室的群众共39人(9男30女),移送辖区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依法侦办。
警政署表示,人民言论自由应建立于法治基础上,并兼顾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公共利益,始为宪法及两公约保障言论自由之真谛,针对今日抗议群众以喷漆破坏、涂污衔牌、物品及入侵人事行政总处等非理性抗争行为,该总队将依现场所搜得相关事证依法究办,以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