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约女法官阳明山吃土鸡 竟做「这件事」恐遭撤职
男法官约女法官阳明山吃土鸡, 结果竟在车上性骚扰(示意图,达志影像)
士林地方法院蔡姓男法官去年约女法官到阳明山吃土鸡,但用餐后他将车开到产业道路,对女法官性骚扰,法官评鉴委员会认定蔡男的行为已无法使社会大众信任其仍具备适于担任法官之品行及素养,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并建议撤职。
士林地方法院蔡姓资深法官,主动邀约同院的女候补法官在去年11月15日中午至阳明山吃土鸡,她误以为系有数名同事共同参加之餐叙而应允前往,当天中午与蔡男一同前往停车场,她因未见其他同事出现,虽觉有异,然因他催促其赶快上车,遂搭乘受蔡驾驶之车辆前往阳明山竹子湖地区。
抵达后,蔡男将车辆停放停车场后用餐,餐后,蔡男未立即开车返回士林地院,反而朝与原本回程相反之方向驶去,直至驶入偏僻之北市北投区中正山产业道路,于接近该道路之尽头处,将车辆停靠于路边,并在车上对女法官实施性骚扰之行为
女法官受性骚扰后,为求脱身乃不得已佯称刚才曾传讯息前来之审判长一直在找她,可能要评议案件,审判长因找不到她,已洽学姐前来找寻等语,要求蔡男开车下山,他闻言后方驶离原停靠处并返回法院。
法官评鉴委员会认定,蔡男的行为情节重大,且缺乏职司平亭曲直之审判者应具备之自省能力,严重损害法官之身分与职位尊严,已无法使社会大众信任其仍具备适于担任法官之品行及素养,而得以忠实履践司法给付,足以动摇人民对司法功能实现之期待与信赖,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并建议撤职,以为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