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女员工外貌 老板还提告索赔100万遭法官判败诉
两岸经营宠物用品公司的王姓董事长,前年在会议中批评林姓女会计的外貌,还骂其他员工「八婆」「狗日的」等,林女离职时寄发公开邮件将王男的这些言行公布,王提告向林求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一二审都认定林女没有损害王的名誉,判他败诉。可上诉。
被告的林女表示 王男曾对她之外貌评论,她离职寄送邮件说明离职原因,内容为合理评论且真实,且王男常以不雅之言语、文字传递讯息,并以高压方式管理员工,她的公开邮件是提醒王男善待员工。
提告的王男指出,林女去年1月15日下午提出离职的电子邮件记载「董事长毫无诚实信用」、「董事长曾当众嫌本人其貌不扬」、「请问董事长您有啥资格批评别人的外貌?」「衷心希望别再伤害为您分忧解劳的老员工」
王说,林女说的并非事实,她将邮件同时以副本寄送予公司及大陆地区关联企业之员工,使得员工以为他为「批评他人外貌、毫无信誉、甚而未尊重员工尊严」之雇主,损及他名誉等情,林女须道歉及赔偿。
一、二审认定王男曾在公司会议中对林女称「妳两个女儿都长的比妳漂亮」等语,且曾以「狗日的」、「傻蛋」、「无赖思想」、「狗子毕竟改不了吃屎」、「八婆」等不雅用语,公开指责员工,林女并非虚构事实没有侵害王的名誉权,判免赔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