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瓦斯桶炸残员工 老板判赔256万
刘姓男子2020年9月受新北市某回收厂聘用为员工,却在上班2个月多后在切废铁时因施姓老板在旁边破坏瓦斯桶引发爆炸导致半残,还因此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忧郁症。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依过失伤害处施姓老板4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刘姓男子2020年9月受新北市某回收厂聘用为员工,却在上班2个月多后在切废铁时因施姓老板在旁边破坏瓦斯桶引发爆炸导致半残,还因此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忧郁症。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依过失伤害处施姓老板4月徒刑;民事部分则需赔偿256万余元。
判决指出,施姓老板经营回收厂,主要从事废金属回收处理,并自2020年9月起聘用刘男担任员工,其子也在回收厂工作。同年11月初,刘男在以乙炔切割废铁时,施姓老板却在旁操作挖土机穿刺瓦斯钢瓶,并因瓦斯钢瓶内仍有剩余瓦斯而发生气爆,又因受刘男切割时引发的火花产生二次爆炸,刘男受到全身4成二至三度烧烫伤、施子则受到全身4%二至三度烧烫伤。
事后刘男向施姓老板提告,施子则向刘男提告。刑事部分,施姓老板坦承疏忽注意两项工作不能同时执行,但他称「有提醒刘男要停止烧切」,只是法官认为施姓老板当时可以看到刘男正在切铁,却未制止,仍有过失,须对刘男伤势负责,依过失伤害处施姓老板4月徒刑,民事部分因刘男提出就医证明他因爆炸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忧郁症等,获法院判赔偿256万余元。
至于刘男部分,虽他称工作时不能分心,无法注意到施姓老板正在穿瓦斯钢瓶,但法官依据监视画面,发现当时刘男在烧切时有看向施姓老板,且施姓老板所在位置位于刘男起身转头就可看到的范围,又施姓老板破坏瓦斯桶产生的声音极大,刘男不可能没注意到,因次认定刘男也有过失,造成施子受伤,依过失伤害处拘役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