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挨告被索赔100万 爆老公「一天到晚要」还嘿咻姪女
▲人妻外遇被告,反咬老公早和姪女睡过了。(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人妻和丈夫结婚后感情不睦,两人分居后却「各自精彩」,后来两人离婚后,丈夫才发现人妻在分居期间早已和小王同进同出,气得提告人妻和小王侵害配偶权,求偿100万元,不料人妻却在法庭上反咬丈夫和姪女也早已上过床,没资格向她求偿,法官审理后,判人妻应赔偿3万元,小王则因为不知道人妻是「有夫之妇」,获判免赔。
人夫提告表示,他和妻子在2012年结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妻子却从2019年底却开始晚归或彻夜未归,后来更提议分居,他百般无奈勉为其难同意。后来两人走不下去,在2022年3月办理离婚登记。但离婚后不久,他却发现妻子早在2019年间就和小王开始交往,甚至同居,因此要求妻子和小王应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妻子则反驳,她和丈夫在婚姻期间中,丈夫竟然和自己的姪女发生不当性关系,双方情爱基础早已不复存在,且丈夫一天到晚要求她发生性行为,只把她当作工具人,双方早无任何实质上之心灵或情感交流,根本不应该赔钱。
小王则说,他和人妻交往时,人妻对丈夫的称呼均为「前夫」,他根本不知道人妻还没离婚,以为她是单身,不符合侵权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
法院传唤丈夫的姪女作证,她证称的确和人夫发生过性行为,还给她钱当作诱惑,法官根据相关事证,认为人妻的确有侵害了丈夫的配偶权,应赔偿3万元,小王则不知道人妻已婚获判免赔,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