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要求婚外性自主 还告老公外遇吞败

台中市简姓女子要求老公签同意婚外交男友及性自主,又控告老公外遇求偿,法官认为应各自互相尊重,判决她败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简姓人妻发现张姓老公与林女有婚外情,告2人侵害配偶权并求偿,张男否认并反控妻子逼他签下允许她在外交男友及嘿咻同意书。台中高分院认为,简女要求丈夫容许她有对外性关系自主权,就无从期待丈夫会忠诚、互信,判简女败诉定谳。

判决指出,简女1999年与张男结婚,2人育有3名子女,2019年她发现老公与小三亲密照及情书,还投宿汽车旅馆,认为丈夫出轨造成她身心受创、婚姻破裂,提告2人求偿抚慰金。

张男抗辩说,婚后他遭简女长期精神虐待、索钱无度,2018年他要离婚被拒,妻子竟逼他签同意她可在外交男友及发生性关系,他无奈于同年底向法院诉请离婚却遭驳回。因妻子曾与2男发生性关系,诉讼中,简女提出他签的同意书,主张她与其他男子交往及嘿咻是合理,可见她对婚姻不忠。

一审认为,简女所提照片及书信,可证张男与林女曾交往,但她向丈夫要求并获同意享有追求婚姻外的异性交往、性关系等自主权,自无从期待对方自我抑制及互相忠诚、互信,难以认定张男、林女侵害配偶权,判简女败诉。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被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