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户政所飙呛妻:外遇儿还要我认!真相曝...曲折两败俱伤

▲郑姓男子邱姓妻子办理新生儿登记时,郑却在户所内怒呛「她外遇耶,然后这个小孩要我认」等语,遭邱妻提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郑姓男子去年1月偕同邱姓妻子到户政事务所办理新生儿登记,未料郑竟无喜悦反而向户政人员叫嚣「哥哥姊姊们,她外遇耶,然后这个小孩要我认」等语,邱妻自认颜面尽失,事后提告郑男公然侮辱;郑男在桃检侦讯时辩称他与邱女办理离婚无效,但妻子却在婚姻关系仍存在时与张姓男子同居生子,所以才情绪失控检方侦结郑男予以不起诉处分

桃检调查,郑姓男子与邱姓女子于2015年9月间结婚,婚后共育1子,但婚后2人相处不睦,邱女在2018年3月要求离婚,2人于同年5月间签署离婚协议书户政事务所登记离婚,但离婚协议书上的见证人未亲自签名,郑男遂向法院提出确认离婚登记无效之诉,桃园地院于2019年3月判决双方仍有婚姻关系。

邱女在2019年11月间于脸书PO文称医院产子讯息,郑在去年5月间接获邱女诉请否认子女诉状文中载明其子是受胎于张姓男子。郑男遂向桃园地院提出邱女与张男侵害配偶权之诉,因桃园地院已判决确定他与邱女仍有婚姻关系,并向地院请求赔偿120万元精神抚慰金

邱女在侦讯时辩称,当初离婚是郑男自愿的,因见证人未签名等瑕疵造成离婚无效,但判决离婚无效之前,她与张男已是男女朋友关系;张男也声称,他与邱女交往时,并不清楚郑与邱女离婚无效,后来因郑到家里骚扰,才知道2人并未办妥离婚,直到男婴出生后无法户口才确定2人离婚无效。

地院法官审结,邱女与张男均坦承,地院判决郑男与邱女2人离婚无效后已共同生活且还怀孕产子,法官去年9月间判决邱张2人应赔偿郑男10万元精神抚慰金。

未料,去年1月,郑男与邱女到户政事务所办理新生儿登记时,郑在户政事务所内向户政人员叫嚣「她外遇耶」、「哥哥姊姊们,她外遇耶,然后这个小孩要我认」、「因为外遇,所以我来办理」等语,邱女当着众多户政人员与洽公民众前感觉颜面无光,事后愤而提告郑涉嫌公然侮辱。

桃检在侦讯郑男时,郑男声称,因为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小孩姓氏登记时,他有某些情绪上宣泄,户政人员认为他不配合,他说的都是事实等语;检察官认为,郑男主观上应有情绪渲泄,并非无端恣意谩骂,侦结依公然侮辱罪嫌予以郑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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