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车司机控妻「嫌我赚少」想离婚 老爸出庭认证外遇两次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陈姓砂石车司机不满林姓妻子老是嫌弃自己工作收入不多,动不动就用言语讥笑,让他饱受身体精神上的折磨,加上已经一人在外居住长达5年,因此希望离婚,恢复自由之身。然而,台南地院法官根据陈父、妻子以及陈男自己的说词,发现两人之所以分居,主因是他婚后至少外遇两次,最后裁定驳回告诉,不准离婚。

陈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婚后陆续因为经济教养子女方面观念不同,经常与妻子发生冲突,自己一肩扛起家中经济重担,无奈担任砂石车司机本来就得看天吃饭,薪水也是以车次来计算,如果遇到雨季就会影响工作量,导致收入不稳定,妻子却未能体恤,经常嫌弃工作收入不多,甚至用言语讥笑,伤害他身为人夫人父的尊严。

▲陈男声称,担任砂石车司机收入不稳定。(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陈男接着表示,为了避免家庭冲突扩大,2014年间他选择离家,独自一人在外居住,至今已长达5年,期间鲜少与妻子互动,双方早已没有感情,也没有重修旧好的可能,因此决定诉请离婚,希望法官能判准。

不过,林女答辩,自己不同意离婚,况且两人之所以会没有互动,是因为丈夫自己搬离住所,甚至迁出户籍,「他对婚姻不忠,在外结交女友,我管不动他」。陈父也以证人身分出庭证称儿子婚后曾在外结交女友,还被女方的丈夫殴打,后来和解了事,「我曾陪媳妇去找儿子的另一个女朋友条件,希望他回家,不要在外面乱来。」

▲林女反控丈夫外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与本案无关)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除了林女和陈父的证词之外,陈男自己也曾提到「纵使外遇属实,也是8年前或6、7年前的事,与分居无关」,可见他至少有过两次外遇,依照一般情况看来,这已经足以使婚姻关系形成严重裂痕,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

法官提到,陈、林两人之所以会分居,男方外遇是很重要的原因,纵使女方的确经常讥讽、发生冲突,也属于婚姻中常见的摩擦,应该可以透过理智沟通改善,况且他并未举证证明妻子在婚姻破绽有什么可归责事实,最后裁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