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红漆毁江口良三郎导览牌 法官判无罪:县府尚未点交「不属公物」

江口良三郎纪念碑。(图/翻摄自「花莲公所官网

记者徐恺昕/花莲报导

花莲1名毛姓男子2018年12月在经过江口良三郎纪念公园时,因看不惯纪念碑导览牌上记载江口良三郎的功绩,愤而拿红色喷漆签字笔告示牌上的文字覆盖,导致告示牌丧失美观不堪使用。花莲地院审理时认为,毛男是在该告示牌移交县府前破坏的,当时告示牌仍属包商物品,不属公务员掌管物,因此判他无罪。

据判决,毛男承认自己有在江口良三郎纪念公园的导览背上喷漆,但否认自己有毁损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他辩称,「告示牌提供的资讯错误的,是有损国体的,这个危害是即时性的,所以我们公民权利去纠正他。我认为我没有犯罪,我是要阻止政府犯罪」。

法官审后认为,毛男所喷漆的导览牌是2018年12月4日时办理初验的,随后花莲县政府因有其他项目要施作厂商做改善,直到2019年1月11日才正式验收合格,过程中尚未办理点交程序。依据契约之约定,一旦尚未办理点交,该物就等同没有移交给花莲县政府。

而因毛男的喷漆行为是在纪念碑移交县府单位管理的前2天,12月6日时纪念碑还不属于管物公务人员实力支配中,并不属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物品,属包商物品。花莲地院法官认定毛男没有涉嫌妨害公务,判他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花莲市公所资料,江口良三郎是日治时期第5任花莲港厅长,同时也是催生花莲港的重要人物。为了实现筑港计划,他动用两个方法,一是用歌谣日本宣传花莲之美,另一则是派花莲港农业补习学校阿美族青少年,组成「能高团棒球队远征日本,企图增加花莲港的声势,以表达建港的决心。

终于在大正11年(1922年),于「鸟踏石」沿岸建造一个蹄形防波堤,当时称为「江口突堤」,方便渔船靠岸停泊。江口厅长逝世后,民众感念他对花莲港的努力,特别在昔日「鸟踏石」海岸竖立一座纪念石碑铜像,也就是今日的江口良三郎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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