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逼特教生戴尿布吃朝天椒 法官认「沟通不良」2师判无罪

国立嘉义特殊教育学校2位林姓女教师家长指控强迫轻度智能障碍魏姓女学生朝天椒等行为,嘉义地院合议庭审理后,一审判决无罪。(取自google街景图∕吕妍庭嘉义传真)

国立嘉义特殊教育学校2位林姓女教师被家长指控强迫轻度智能障碍魏姓女学生吃朝天椒,要求魏女头戴尿布羞辱她、要求写功课不给午餐吃、强迫魏女站跑步机做为处罚等7项作为涉强制罪嫌,经嘉义地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老师所做行为不足以证明两人有强制罪犯行,一审判决无罪。

判决书指出,两位林姓女老师2018年间均担士嘉义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国中部某班导师,魏女2018年2月由他校转入该班就读,被告二人自2月21日起至同年4月25日担任魏女导师期间,以魏女有说谎、不写家课、拿别人东西藏匿、不听任课老师的话、干扰秩序、不爱做打扫工作等行为为借口,分别对魏女做出吃朝天椒、戴尿布在头上早餐倒入厨余桶、中午写功课不给午餐吃、强行取走魏女皮卡丘玩偶并剪成笔袋同学、将跑步机速度调快让魏女站在跑步机上跑步等事件,被嘉义地检署提起公诉。

判决书指出,虽检察官认为被告2人对魏女所为均涉犯强制罪嫌,但检察官所举证据,均不足以证明被告2人确有强制犯意及犯行,应为无罪谕知。至于吃辣椒事件是否涉及伤害罪或过失伤害罪、戴尿布事件是否涉及公然侮辱罪,因告诉人未提起伤害、过失伤害或公然侮辱告诉,嘉义地方法院无从审究

判决书说,对被告2人无罪谕知,仅系不足以认定被告2人所为涉及刑事责任,与被告2人管教、处罚方式是否可议或适当,是两件事,被告2人是否违反行政法规,或涉及民事责任,应另谋求行政救济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判决书认为,2位女老师在嘉特学校老师评价,都是认真、严格的老师,但显然2人与魏女父亲教学沟通上严重不良,但仍不能因此抹煞被告2人对于教育、管教魏女的付出及努力。

嘉特校方对法院判决表示尊重,也说2位老师确实教学认真、用心,不过其中1名林姓女老师2019年6月已被解聘,但该老师对学校的惩处和解聘不服,已对校方提起行政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