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后再恐吓!未婚男假扮老婆勒索小三

网路匿名性让许多人可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诈骗。(图/翻摄自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已婚人妻搞不伦后被男方恐吓!未婚的罗姓男子网路上认识已婚女音乐老师双方相约见面亲热,没想到罗姓男子竟异想天开,假装自己老婆写信给女方要求遮羞费,法院判定罗男恐吓罪成立,赔偿10万元。

根据法院资料,这起离谱案件发生在民国96年7月,未婚的罗姓男子在电子科技公司担任经理职务,在网路上认识已婚的女音乐老师,双方相约在台北信义停车场会面,并有亲热举动。

事后未婚的男方竟「虚拟」出罗男老婆的角色,写信给女老师,表明知道自己老公外遇,要求女老师支付遮羞费百万元。而女老师担心事发影响自己婚姻,前后被勒索付出40多万元,由于不堪其扰,最后决定报警

原本的网路不伦恋,男女双方正式撕破脸后,女方反控罗男曾强吻,并压着她意图口交未遂,控告罗男性侵。但法院认定女方在事发后曾到看守所探望,还鼓励对方,也在给假「罗妻」回信中表明双方没有性行为,因此性侵不分部成立;恐吓罪则判处1年2个月徒刑确定。

罗男最后把骗来的40多万元还给女老师,但女方认为自己精神上受到煎熬,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42万元,台北地院最后判决罗男赔偿1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