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鹏将提非常上诉 「助理索贿200万却是老板坐牢!」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前立委高志鹏卷入贪污案,遭判刑4年半、褫夺公权4年定谳。高志鹏27日出面强调自己难以接受,此案是他「一时用人不当」,前助理私下索贿200万,事后则以政治献金名义将50万交给办公室事发后该助理却转为污点证人,控他贪污,「如果是我藉民众陈情机会,要助理去向厂商期约报酬200万元,何以助理拿了150万元,却只给我50万元?」「助理索贿,老板坐牢!」

高志鹏说,昨天看到最高法院发布新闻稿,驳回贪污案件上诉,仍维持二审有罪判决,判处四年半的有期徒刑。身为法律人对于司法判决,他会选择面对不会逃避,但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实难以接受。他身为立委为服务选民,对于民众陈情案本应尽可能提供协助,但有谁想到一时用人不当,助理竟会利用陈情案件,私下与厂商约定报酬,事后以政治献金名义将其中一小部分金额交给选举期间的办公室会计人员,于东窗事发后转为污点证人指称他「对于职务上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涉有贪污。

他指出,后来法院改以「对于非主管监督事务,明知违背法令利用职权机会或身分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的图利罪判刑。整件事实过程,宛如一场閙剧,助理要了两百万酬劳,只给他50万元,当时他还开玩笑说,未来如果要应征助理,应该很多人应征,拿那么多钱,出了事还可以推给老板,「助理索贿,老板坐牢」。但经由司法审判后,却落得贪污罪定谳的结果。

高志鹏强调,从头到他跟对方也不认识,没见面、没谈过,开协调会也只是请官员来,让当事人有机会沟通。他也点出此案3项不合理之处,首先,若是他藉民众陈情的机会,要助理去向厂商期约报酬200万元,为何助理拿了150万元,却只给他50万元?第二,若是他要助理去向厂商收取期约报酬200万元,为何助理收了钱后,不立即将贿款交给他,而是等到选举期间需要筹措选举经费时,该助理才以「政治献金」名义将其中50万元交给办公室会计人员?

第三,他指出,若是为向厂商取得期约报酬,何以他对于该陈情案,只是依一般办理方式,请官员到立委办公室让陈情民众有机会面对面与官员讨论,而不积极向官员施压、游说、关说,甚至表示「依法办事,依法解决」?「在此情形下,法院究竟是依据什么确认定我是在明知违背法令的情况下去帮厂商陈情?」

▲高志鹏回应贪污案。(图/记者李毓康摄)

高志鹏感叹,所谓兔死狐悲,经此案例后,日后所有立委都得拒绝受理民众陈情案件,方能免去因用人不当,所可能遭致他人陷构贪污罪责的风险。他也现场绿委们喊话,以后用人都要多注意,以免「助理拿钱,被抓去关的是老板」。

他也强调,尊重司法,但也相信权利是必须争取的,他以法律人坚持「正义」的信念,选择不放弃任何可能救济的机会,纵使迟来,也愿意等待。而11月24日民进党在九合一大选打了一场败战,「打败仗就会有战犯,就会有人得当战俘,为了三重民众权益,能早日选出新好立委,也为了不拖累民主进步党,自即日起主动辞去立委与民进党中常委职务。」

高志鹏的律师李胜琛说,国有土地能不能租,不是立委说了就算话 ,是主管的国有财产局,就个案裁量审议,姚姓助理在租的过程拿人家的钱,立委如果有实质影响力,结果为何只能租不能售?

绿委刘櫂豪说,面对一个非常离谱不公的法院判决,相信很多台湾人民希望司法改革,需要统一法律见解,一样在收政治献金,有人认为这不是立委职务,用轻的判决来判,这案子却对于一个从头到尾不知情,助理对外索贿,高志鹏就是立委受到人民请托,开协调会,相关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却再不知情状况下收了政治献金五十万。

绿委蔡易余说,过去许多判决都认为,立委跟行政机关关心开发案,都不属于立委职权本身,他强烈支持高志鹏采取任何救济的途径

▼大批绿委都为高志鹏送暖。(图/记者李毓康摄)